
“感谢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帮我维权,解决了我与用人单位的矛盾?!?/span>近日,受援人赵某某向天元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来“捍卫正义,为民做主”的感谢锦旗。
赵某某2023年入职某健身馆担任健身教练一职,在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,赵某某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陷入困境。2024年3月赵某某来到天元区司法局寻求帮助,法援中心在了解案情和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后,立即做出给予其法律援助的决定,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。承办人员认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为赵某某代书仲裁申请书,依法为其维权。2024年4月下旬,庭审结束后经多方助力,最终用人单位与赵某某达成和解协议,一次性支付赵某某2.5万元,双方案结事了,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赵某某的合法权益。
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事始终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,在办理民事案件中优先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,坚持矛盾不上交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责编:章嵘
初审:章嵘 二审:13707331293 终审:吴丹
来源:株洲高新区(天元区)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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